危化品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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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化品运输

发布时间:2019-01-24 浏览次数:0

  1月4日,生态环境部、发改委、工信部、交通运输部、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》。


      根据此项《行动计划》,到2020年,柴油车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将基本消除,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也将成为历史。而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的后果不再是车主一人承担!


重点内容整理如下:

1、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 推广国六燃气车辆

      2019年7月1日起,重点区域、珠三角地区、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。 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。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新车型禁止进入市场。


重点区域指:

     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、汾渭平 原相关省(市)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等区域,包括:北京市、 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 江省、安徽省、陕西省,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、包头市、 乌兰察布市、鄂尔多斯市、巴彦淖尔市、乌海市。

      同时,将严厉打击生产、进口、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。在车辆生产、进口、销售环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。


2、排放超标的企业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


      《计划》还指出,要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。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总车辆数10%以上的运输企业,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监管对象。


3、重点区域淘汰100万辆以上国三车

      《计划》强调,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。2020 年年底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 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。


4、全天候、全方位监控运营5年以上柴油车重点核查


      加快建设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,全天候、全方位监控。加大对检测机构数据的监督和抽查,超标车、外省车、运营5年以上老旧柴油车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。



      从2013年“大气十条”提出要淘汰黄标车、老旧车,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“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”,再到2018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,柴油货车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。

      值得注意的是,最新下发的179号文中,柴油货车超标排放的后果不再是车主一人承担,生产企业,机动车销售行业,机动车检验、维修等都将为排放不达标买单!这让广大卡友也松一口气!

      而按照报废年限,国三货车报废年限最高为15年:

      交通部之前对汽车报废规定进行过改动,新的汽车报废规定中规定:私家车的报废条件必须为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。

      另外轻货、大货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,后续最高延缓5年,所以国三货车强制报废年限既不是8年,也不是10年,最高15年。